共 青 团 枣 庄 市 委
枣 庄 市 教 育 局
枣 庄 市 少 工 委
枣青联【2013】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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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安杯”“幸福枣庄·我的家”
枣庄市青少年征文大赛的通知
各区(市)、高新区团委、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进一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鼓励广大青少年去发现在建设幸福新枣庄行动中涌现出来的道德模范人物、环保卫士、科技创新人物等的感人事情以及枣庄人民健康向上的生活风貌以及对未来生活的美好憧憬。促进我市青少年为“爱家乡、建家乡”而勤奋学习,并养成会观察、善思考、勤动笔、乐表达的作文习惯,拥有幸福、出彩的人生。
一、 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共青团枣庄市委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少工委
承办单位:枣庄市青少年宫
协办单位:山东中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二、活动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在校学生
三、活动主题
幸福枣庄·我的家
四、活动时间
即日起征文大赛启动;2013年7月上旬前各学校把选送的学生作品报送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截止日期为7月10日;8月初颁奖。
五、征文要求
征文要反映时代主旋律、角度新颖,观点鲜明、正确,文章布局合理,结构严谨,语言流畅、简洁,富有想象力,有真情实感,确为原创、不得抄袭,作品用A4纸打印,注明学校,班级和辅导老师。
六、奖项设置
1. 此次活动不收取任何参赛费用,获奖者均发给奖品和证书。
2. 本次比赛设立个人单项奖如下:
中学组:一等奖3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若干。
小学组:一等奖3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30个;优秀奖若干。
3.比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优秀辅导奖若干;并颁发证书。
4.获奖作品将择优在《枣庄青少年》报和青少年宫网站上发表并结集成册。凡获奖人员将吸纳为枣庄市青少年文学院成员。
七、媒体宣传
1.枣庄电视台、枣庄日报社、市中区电视台。
2.青少年宫网站、《枣庄青少年》报纸、LED屏,专属展牌、画报等。
八、组织领导
1.为加强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安杯”“幸福枣庄•我的家”枣庄市青少年征文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名单后附)
3 .评委由我市知名教育专家以及骨干语文教师组成。
4.详情请登录枣庄市青少年宫网站zz—qsng.com查询。
5.报名地址:枣庄市市中区文化中路57 号枣庄市青少年宫主楼2楼204房间 青少年宫宣传部
联系 人:李荣国、雷天梅、李鹏
联系电话:3685 869 186 0632 0633
邮 编:277102
附:“中安杯”“幸福枣庄•我的家”枣庄市青少年征文大赛组织委员会成员名单。
共青团枣庄市委 枣庄市教育局
枣庄市少工委
2013年5月4日
附件一:
“中安杯”“幸福枣庄•我的家”
枣庄市青少年征文大赛组织委员会
顾 问:韩建超 枣庄市教育局副局长
胡安源 枣庄团市委副书记
安树朋 山东中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主 任:
徐民伟 枣庄市教育局思政宣传科科长
孙守军 枣庄市青少年宫主任
张 涛 山东中安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副主任:
曹艳华 团市委学校部副部长
张宗华 枣庄市青少年宫副主任
顾连军 枣庄市青少年宫主任助理
成员:
李荣国 市青少年宫宣传部部长
汤开军 市青少年宫教培部部长
任泽付 市青少年宫办公室副主任
雷天梅 《枣庄青少年》主编
金雪梅 市青少年宫教育培训部副部长
李 鹏 市青少年宫宣传部工作人员
任泽平 经典作文项目专职教师
滕丽萍 经典作文项目专职教师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 李荣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