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枣庄市委
枣庄市少工委
枣青联[2012] 16 号
关于举办全国少儿歌手电视大赛枣庄地区选拔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我市少年儿童声乐艺术水平,展示我市少儿声乐艺术教学成果,促进提高少儿声乐教学质量和表演水平,为广大少年儿童及声乐教育工作者提供学习、交流和提高的机会,用实际行动落实市党代会建设“幸福新枣庄”的决议精神。由中央电视台、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少儿歌手电视大赛即将隆重举行。经赛事山东省组委会批准,授权枣庄市青少年宫主办枣庄赛区选拔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宗 旨
推动少儿歌曲创作,提高少年儿童音乐艺术素养,提供少儿歌曲展示平台,促进少儿歌曲推广及传唱。
主办单位
共青团枣庄市委 枣庄市少工委
枣庄市少儿歌曲大奖赛组织委员会
承办单位
枣庄市青少年宫
协办单位
枣庄市青年音乐协会
内容和形式
各地初赛选手可自选歌曲演唱,进入决赛的选手必须演唱《太阳少年中国校园歌曲2011》或人民音乐出版社出版的《快乐阳光》歌曲集(第八、九、十届)中的任选一首;
规则要求
1、年龄范围:参赛选手的年龄限定在4至15岁之间,并按照不同年龄段,分组别进行比赛和评奖。
2、比赛程序:6月5日前各接受报名阶段;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户口本复印件),并由各分赛区组委会组织符合条件的参赛者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初赛程序。
3、比赛时间:6月10日上午8:00在市青少年宫举行选拔赛。
4、评委资格:大赛聘请国内著名的音乐评论家、教育家、少儿歌曲作家和声乐教育家组成评委团。
5、晋级要求:
金奖和一等奖选手按要求自愿参加“2012全国儿童歌曲大奖赛”山东赛区选拔赛,并履行登记注册手续。省选拔赛时间为:6月中旬;地点:济南。(详情另行通知)
比赛组别
本次比赛遵循省级选拔赛要求进行分组如下:
幼儿A组 4—5岁 幼儿B组 6—7岁
儿童A组 8—9岁 儿童B组 10—11岁
少年A组 12—13岁 少年B组 14—15岁
少儿组合A组 4—9岁 少儿组合B组 10—15岁
演唱形式:“独唱”和“演唱组合”两大类。“演唱组合”的人数限定在六人以下(含六人)。
奖项设置
枣庄赛区设立金奖、一、二、三等奖,优秀小歌手奖,优秀指导教师奖,伯乐奖,优秀组织奖;由主办单位颁发证书。
各组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按1:2:3的比例)、优秀小歌手奖若干名
本项比赛设立最高奖项为金奖(各组别一等奖的第一名);
一等奖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金奖获奖选手的指导老师获得伯乐奖。
报名方法
个人报名:个人报名的选手到枣庄市青少年宫报名处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交1寸免冠照片两张及户口本复印件一张。
参赛费用:枣庄地区选拔赛参赛费:100元。
其他事项
凡晋级山东省决赛的所有选手均有机会参加山东电视台“校园之声”大型电视文艺晚会的资格,晚会上由省领导、国内著名儿童歌曲词曲作家为省决赛金奖选手颁发证书及奖牌。
山东电视台“校园之声”大型电视文艺晚会同时作为由山东省委宣传部主办的《太阳少年中国校园歌曲》入选歌曲颁奖晚会,届时所有入选歌曲的词曲作者应邀参加并与晚会的小演员同台合影留念。获得山东省决赛金奖及一等奖的选手均可成为“太阳少年中国校园歌曲编委会特邀小歌手”,常年享受最新原创少儿歌曲的演唱权,每年两次与国内著名词曲作家零距离接触并接受作品分析讲解的机会。
获得省级金奖及一等奖选手可参与《太阳少年中国校园歌曲2013》的录制工作,组委会聘请国内著名儿童歌曲词曲作家为其量身打造个人单曲,歌曲加入《太阳少年中国校园歌曲2013》歌曲集并全国出版发行。
联系方式
枣庄市少儿歌曲大奖赛组委会:
0632-3311598 0632-3337080
网址:http://www.zz-qsng.com
共青团枣庄市委 枣庄市少工委
枣庄市少儿歌曲大奖赛组织委员会
201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