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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枣庄市青少年宫始建于1983年,隶属共青团枣庄市委,占地面积近30亩、建筑面积14000平方米,现有教职工70人,是枣庄市规模最大的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阵地。设办公室、财务部、宣传部、综治办、基建办、教培部、少先队工作站、艺术团等部门。.......[查看详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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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青少年宫强化法律意识 加强法制化管理 |
| 发布时间:2018/6/12 11:23:21 浏览次数:812 | |
近期,青少年宫为维护合法利益,解决实际法律问题,促进各项事业规范化健康发展,特聘请山东德衡(枣庄)律师事务所崔常松律师、李琳琳律师为法律顾问,为青少年宫在业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提供法律意见;审查、修改、草拟法律文书和意见;出具律师函、声明书;参与甲方与他人的业务洽谈活动,签订、修改相关合同;提供法律培训;免费代理简单、事实清楚、小标的额诉讼、仲裁、执行或听证案件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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